一、为规范中心实验室试剂耗材的使用管理,提高使用效率,保障全院科研工作顺利开展,结合中心实验室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二、按照统一领导、分工管理、专人负责原则,指定审核员、采购员、保管员等专职管理人员,统一管理,综合服务部、各实验室人员协助管理。
三、工作流程
1、信息收集。
(1)实验人员将准备购买的试剂耗材详细信息提供给采购员,由采购员将信息录入中心实验室共享平台试剂耗材管理信息库中。
(2)实验人员登录共享平台信息管理系统,每周三前填报试剂耗材采购申请计划,如超过申请时间,每个实验人员每月可紧急申购一次。
2、信息审核
(1)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对采购申请计划进行审核,退回有库存的试剂耗材申请,无库存的试剂耗材申请通过审核,并提交至中心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审核。
(2)中心实验室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,对采购申请计划进行审核。试剂耗材申请被审核退回的,实验人员根据退回理由,可重新填报采购申请计划。
3、采购
(1)采购员通过共享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导出审批采购单,登录中国科研物资采购平台进行采购。
(2)特殊试验和应急需要等不能在平台采购的化学试剂及耗材须填写《化学试剂及耗材非平台采购申请单》(附件),经中心实验室领导审批后采购。
4、验货、入库、发放
(1)保管员与实验人员共同对来货进行验收,并在送货单上签字。保管员主要核对送货单与实物信息的一致性,实验人员主要核对质量、品牌等是否与所需一致。
(2)保管员根据送货单办理网上入库,完善入库信息,并将送货单信息告之采购员。
(3)根据测试服务需要,实验人员登录共享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试剂耗材领用申请,保管员对领用申请进行审核,通过审核确认后,发放给实验人员。
5、试剂耗材的报废
保管员负责试剂耗材的管理及报废等事项,严格按照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暂行规定》(苏农院字〔2013〕93号)、《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》执行。
6、报销管理。按院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报销。平台采购化学试剂及耗材,需提供在平台下载打印的《中国科研物资采购平台报销清单》;非平台采购需提供《化学试剂及耗材非平台采购申请单》。
四、专用耗材
专用耗材由实验人员自行询价、签订合同、采购、验收,其他流程同上。专用耗材由实验室负责人界定,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。采购完成后,合同需交给采购员进行归档保存。
五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原《中心试剂耗材采购管理规定》苏农院中心字〔2019〕10号同时废止。
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
2020年5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