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中心实验室仪器的计量检定和校准规定
发布时间:2016年06月03日   作者:陈光哲    阅读次数:1289


中心实验室仪器的计量检定和校准规定

 

一、仪器设备校准的分类

1外检仪器设备

国家指定的计量器具均由有关校准机构进行检定/校准(外检)。

2自检仪器设备

    对个别大型或特殊仪器设备,国家暂时没有颁布计量检定/校准规程,无法溯源到国家测量基准的,通过内部校准或验证对仪器设备的状态予以确认。未列入外检范围且需要校准的仪器设备,由实验室建立自检/自校规程并进行校准。  

二、自检/自校规程

仪器负责人根据仪器设备操作规程、说明书编制《自检/自校规程》,经中心实验室批准后执行,《自检/自校规程》由综合部存档保存。

三、计量检定和校准计划

仪器部每年初制定年度仪器设备计量检定/校准计划,报中心实验室审批。

四、计量检定和校准计划的实施

1外部检定和校准

仪器部根据检定/校准计划,提前做好检定/校准准备工作,报国家指定的计量器校准机构进行检定/校准。

2自检/自校  仪器部根据检定/校准计划,组织设备负责人依据仪器设备的《自检/自校规程》实施;中心实验室依据仪器设备的《自检/自校规程》审核确认,并将有关材料归档保存。

3新购置的计量设备在在保修期内无需检定或校准。

五、 记录

实验室按照收到的仪器设备计量检定/校准证书和自检/自校报告做好记录,填写标识,并将证书和报告存档于综合部。

六、仪器设备的检定/校准标识

 仪器设备的检定/校准标识应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或唯一性编码,检定/校准日期和下次检定/校准日期或检定/校准有效期,检定/校准人员的签名或标识。如果适用,还应包含检定结论、修正因子或有关修正的说明等,仪器部应及时更新检定/校准标识。